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674号(农业水利类150号)提案答复摘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8-19 16:35:08  评论()

文件名称: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674号(农业水利类150号)提案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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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加强法制建设

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农业法》《环境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都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做出了规定。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从源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推动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用地膜综合利用,并将培育新型治理主体作为重要的综合治理措施,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鼓励新型治理主体开展污染治理服务,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及资源化利用政策扶持力度。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一控两减三基本”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总体思路,成立了农业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建立了长效工作推进机制;相继召开了全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会、全国生态循环农业现场交流会等,推动落实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和农田残膜综合利用。下一步,我部将会有关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等政策文件,不断强化政策引领,鼓励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进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三、关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农业清洁生产

农业部先后出台了《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年)》《“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在保障农产品合理供给的同时,加强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印发《农业部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推动禁养区划定和生猪养殖合理布局;大力推进标准化畜禽养殖;启动实施奶牛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项目,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印发《地膜覆盖技术指导意见》,会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实施了以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开展规模化沼气工程和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农村沼气转型升级;会同财政部在河北、内蒙古、安徽等省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下一步,我部将会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探索先进适用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模式,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关于强化农村乡镇企业管理

根据《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部等部门不断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并推动地方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下一步,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环保规划引领,注重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落实产能淘汰关停,加强技术改造的指导和服务,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推动农村环保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五、关于推进技术研发

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科技在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中的引领、支撑和带动作用。“十二五”期间,我部及相关部委积极通过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财政专项、环保公益科研项目、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不断加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和装备的研发、推广和示范。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作用,促进科研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同时结合“十三五”规划,从机理研究、技术与装备研发等方面,加大对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及资源化利用支持力度。

六、关于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

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基础设施建设到设备购置等制定了财政支持政策,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对创新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将培育新型治理主体作为重要途径,研究通过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鼓励新型治理主体开展污染治理服务,探索开展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和PPP模式试点,创新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投融资机制。

七、关于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面向公众的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知识科普宣传。2015年4月,国新办举行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农业部网站设立了“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专栏,编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专报》,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环境保护部每年印发全国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积极理性参与环境保护。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等媒体围绕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专题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的设计活动载体,开展有吸引力、感染力的宣传活动,设计制作挂图、宣传片、公益广告,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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