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098号(资源环境类217号)提案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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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预警
多年来,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土壤调查和监测工作。2001年以来,我部先后针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优势农产品产区和主要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区、污灌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土壤重金属的污染调查和监测。在初步摸清重点污染区域的分布和面积的基础上,2012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了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重点针对工矿企业区周边、大中城市郊区、污水灌区等三大重点区域,开展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工作。截止2013年底,国土资源部已组织完成了18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环境保护部与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今年5月份,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这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土十条》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并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为全面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及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二、关于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法规标准建设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作用。《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都对农产质量安全做出了规定;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标准,对食品中铅、镉等的含量做出了限定。同时,为从源头减少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我部已组织制定了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产品重金属安全含量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完善我国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三、关于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与种植结构调整
2014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启动耕地实施重金属污染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根据重金属污染程度的不同,实行分区治理,实施污染耕地修复、污染稻谷管控和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积极探索“VIP”等可复制、可推广的修复技术模式。下一步,我部将在湖南等地试点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关于加大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力度
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实施了一批科技项目,围绕钝化材料、微生物修复制剂、低积累植物阻断技术及高富集作物筛选等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探索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优选机制。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强化科技创新,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重点研发计划,加大土壤环境监测、场地调查与评估、污染土壤修复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统筹建设相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