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154号建议答复摘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8-18 10:50:07  评论()

文件名称: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154号建议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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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一是尽快出台指导政策的建议。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提出在相关省份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近年来,为推动地方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中央财政加大了支持力度,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2014-2016年,我部会同财政部率先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治理试点工作。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需要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再采取挂钩方式。各地可以统筹包括土地出让收益在内的各种资金来源,支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但不宜明确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比例。

三是大力推行耕地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在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中,积极探索了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治理的机制。《土十条》明确提出,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四是加强科技创新。湖南重金属污染试点项目试点两年来组织实施了

16项专题研究,征集国内外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67个。科技部部属重金属污染土壤等治理与修复共性技术研究,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上取得了重要进展,并将农业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拟开展相关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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