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请推荐“中国年轻行政人员长期培养支援项目”赴日留学候选人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7-27 09:19:04  评论()

文件名称: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请推荐“中国年轻行政人员长期培养支援项目”赴日留学候选人的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请推荐“中国年轻行政人员长期培养支援项目”赴日留学候选人的函

各相关省级政府部门、西安市商务局:

由商务部与日本外务省合作实施的“中国年轻行政人员长期培养支援项目”已顺利实施14期。该项目旨在选拔我国中央以及省级地方政府优秀人才赴日留学,在法律(英语)、经济(英语)、国际关系(英语/日语)、公共政策(英语/日语)等4个专业领域攻读硕士学位,促进我国行政人员能力建设和中日两国人员交流。目前,2016年度赴日留学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正式启动。

候选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出生日期在1977年4月2日到1995年4月1日之间。

二、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的申请人员要有法律或同等领域的学士学位)。

三、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验。

四、语言能力要求:英语课程的申请人成绩达到TOEFLiBT79-80(CBT213/pBT550)以上、IELTS5.5以上、TOEIC730以上(仅2015年4月1日后参加考试的成绩视为有效;报名东京大学的人员须持有TOEFL或IELTS的有效成绩);日语课程的申请人成绩为日语能力测试1级。

五、申请人员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需要一并提交有效的语言成绩复印件。没有英语语言成绩的申请人员需提前自行报名参加英语考试;日语成绩不设定有效期,没有日语成绩的申请人员必须申请并参加9月24日由JICEJDS项目办举办的相当于日语能力测试1级水平的日语考试。

请西安市商务局按照以上条件在西安市市级政府部门中完成招生说明和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请各相关省级政府部门和西安市商务局于9月1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正式文件以及候选人资格审查材料、有效语言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个人保证书、单位派遣保证书、语言考试申请(仅限报名日语课程但未持有日语1级成绩者)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商务厅(外事联络处)。

申请材料下载请登陆http://www.jdschina.org

联系人:门旭龙电话:87292050

陕西省商务厅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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