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举办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辐射函[2016]132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管,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我部决定举办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8月16-19日(8月16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原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三、培训对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制造单位及运输托运人的主管运输的管理人员,监管人员,审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释义、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放射性物品运输申请审批程序等。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7月25日前反馈报名回执(见附件2)。
(三)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承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潘玉婷
电话:(010)82205524
传真:(010)82205842
(二)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孙宏图
电话:(010)66556395
(三)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朱美静、郑辉
电话:13933962727、13633330187
总台服务电话:(0335)7815789
校医院电话:(0335)7815836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2016年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培训班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附件1
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