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385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7-19 08:45:04  评论()

文件名称: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385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李瑞伟等1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水产养殖业种苗生产监管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水产养殖种苗产业发展情况

种苗产业是农业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产业,良种在推动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12年全国渔业种业建设和苗种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对种业产业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把发展现代渔业种业放在发展现代渔业先导位置,加大了发展现代渔业种业的工作力度和扶持力度,促进了现代渔业种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促进现代渔业种业发展。广东、山东、江苏、海南、吉林等省专门编制发布现代渔业种业发展规划,通过规划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广东省还设立了省级水产良种体系建设资金,促进社会资本投入现代渔业种业建设。

二是原良种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品种创新和良种供种能力增强。以遗传育种中心为龙头、国家级及省级原良种场为基础、苗种繁育场为骨干的水产原良种研发和生产体系不断完善,建设步伐加快。全国已建成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80家,省级原良种场890家,遗传育种中心25家。同时,品种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国家共审定通过水产新品种168个。

三是育繁推一体化步伐加快推进,一批现代渔业种业企业破茧而出。2013年我部启动全国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创建87家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这些种业企业生产规模大、苗种质量高、市场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好,为现代渔业种业发展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其中大宗淡水鱼类种业企业年均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其他品种的种业企业年均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

四是渔业种业生产监管逐步加强,苗种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了水产苗种生产监管工作,严格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组织苗种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苗种生产秩序。通过加强监管,苗种的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种苗生产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由于我国现代渔业种业建设起步晚、基础差,近年虽有较快发展,但依然存在较多问题,集中表现在社会反映强烈的种质退化、生长速度减慢、抗逆性差、药物残留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是种业体系整体水平不高。由于渔业种业生产的特殊性以及种业生产准入门槛低,我国渔业种业体系一直是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装备差、效益低的状况,缺乏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我国渔业种业企业数量虽然已从1.5万多家缩减到1.2万多家,依然属于多、小、差、低状况。

二是种业体系结构不完善。完善的种业体系应当是遗传育种中心—原良种场—苗种繁殖场三个层次在数量上的匹配和机制上的顺畅,但目前现状是数量不匹配、机制不顺畅。国家级原良种场仅有80家,不到种业企业总数的1%,远远满足不了苗种生产对优质亲本的需求。

三是一些种业生产者法律意识淡薄。苗种生产滥用药物、特别是使用禁用药物的现象屡禁不绝,水产苗种生产监管工作还不到位,证后监管还未形成制度。

三、当前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渔业转型升级,今年5月我部印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出要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实施渔业种业提升工程,构建现代化良种研发繁育体系,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提高良种覆盖率,严格苗种生产监管,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提高苗种质量。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管体系、大力推广良种良法等建议符合实际,很有借鉴意义。下一步我部将结合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通过加大投入,实施渔业种业提升工程,构建现代化良种研发繁育体系,提高良种覆盖率。支持品种创新,集中培育一批优良品种。开展品种性能测定,提升品种测定与审定能力,使新品种能够快速、安全投入到市场,形成生产能力,提升苗种生产总体质量。“十三五”国家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将重点支持国家级种质资源保存库和保种场、育种创新基地、品种测试中心和苗种生产基地建设,目标是全面提升种质保存、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和良种繁育能力,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完善、机制健全的现代渔业种业体系。

二是加强水产原种保护,加大品种创新研发力度。加强国家级、省级原良种体系建设,提高原良种场的保种供种能力。同时,深入开展农业部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创建活动,积极引导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大型种业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发展。坚持科研单位的创新基础地位,持续开展基础性和公益性技术研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水产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良种选育,提高育种效率。

三是严格苗种生产监管,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提高苗种质量。严格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要加强证后监管,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运用“互联网+”创新思维,统筹构建苗种场信息数据采集利用平台,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目的,确保苗种来源可追溯。

四是大力推广良种良法,使良种应用面持续扩大。通过各种方式加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水产新品种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对养殖业者优质苗种鉴别能力的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农业部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的辐射作用,使养殖业者主动选择优质苗种、采用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不断扩大良种良法覆盖面。

五是积极推进《渔业法》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水产苗种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感谢你们对水产种业发展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的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

农业部

2016年7月1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010-5919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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