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征集面向港澳开放经贸合作项目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7-14 18:04:31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征集面向港澳开放经贸合作项目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商务局(委)、各重点园区:

为贯彻落实好近期召开的全区开放发展大会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利用CEpA深化桂港澳经贸合作,促进我区服务业扩大开放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我区将举办桂港澳经贸合作项目对接与洽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向各市和各重点园区征集面向港澳经贸合作对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来源

(一)全区各市各类园区、开发区、服务业集聚区申报政府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支持的正在建设或计划建设的项目。

(二)已进入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招商引资项目库拟对外招商的项目。

(三)自治区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

(四)列入自治区、市级层面各类专项规划推进的优势产业建设项目。

二、项目征集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项目征集工作将围绕我区重点推动与港澳合作的八大领域,汇总和筛选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合作平台建设项目、优势产业链合作项目与港澳对接。八大合作领域分别是:制造业及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旅游与文化、商贸物流与运输、商贸流通、建筑设计与工程管理、会展、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广西面向港澳开放经贸合作项目征集指南》(附件1)。

(二)内容

项目征集内容详见《2016年桂港澳CEpA合作项目征集表》(附件2)。

三、项目征集的要求

(一)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推进CEpA合作项目征集与实施

CEpA服务贸易协议开放领域广泛。各市商务管理部门作为各市落实CEpA的牵头部门,要在各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本市相关部门(特别是本级发改、招商、城建、金融等部门)以及下辖区、县和相关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的沟通和协调,广泛征集与港澳合作交流的CEpA项目。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征集、报送工作。各单位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Q Q或微信号码等)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报送我厅。各单位联系人请及时加入项目征集Q Q群(493664274),相关表格及工作要求将在群内发布。

(二)突出先行先试优势,广泛征集项目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征集项目不仅包括商贸流通领域项目,而且还包括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在上述八大重点合作领域的项目。在项目征集中注意选择符合政策、市场前景好、有投资吸引力的合作项目,特别是重点报送CEpA服务贸易协议中我区在19项具体开放措施上取得优先地位、与此相关的合作项目。

(三)按时上报项目资料

各重点园区分别填报附件2和附件3表格,将填好的资料直接报送我厅。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市所属园区和市相关政府部门报送的资料。要认真审核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完整性。原则上各市上报项目数不少于8个。各市汇总附件2的项目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16年7月18日前报送我厅(邮箱:gxswtgatc@163.com)。正式汇总上报后如有补充项目,请及时补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面向港澳开放经贸合作项目征集指南.docx

2.2016年桂港澳CEpA合作项目征集表.xls

3.广西重点园区CEpA合作需求意向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6年7月12日

(联系人:刘朝福,电话:0771-2211769,手机:18877101001;雷巧冰,电话:0771-2211768,手机:136077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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