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农业部农业设施结构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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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 农业部农业设施结构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书 的请示》(农规基发〔201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实验室977.28平方米,购置高精度激光三维测量仪、结构力学试验系统、植物光合作用仪、环境立体监测设备(植物)、人工气候室、大积分球分光光度计、环境立体监测设备(动物)、疝灯老化试验机、高性能海量信息处理系统与服务器、倒置荧光显微镜系统等仪器设备各1台(套)。核定概算总投资80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78.55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用6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42万元,预备费15.0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要按照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工作。每月28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http://kpp.ndrc.gov.cn),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要按照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开放方案,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效率。
附件:1.农业部农业设施结构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概算核准表
2.农业部农业设施结构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核定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