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结果公示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国土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6-13 09:40:05  评论()

文件名称: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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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是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达标评比表彰活动,旨在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推进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国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创建活动面向县(市)人民政府开展了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实地考核、第三方调查测评等工作环节,综合各方测评得分后,形成了拟推荐的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名单和拟通报表扬的地级市名单,并经国土资源部2016年第10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原则通过。

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通过人民网、《人民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和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五家媒体,对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拟表彰名单和拟通报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6年6月13日至6月17日(5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办公室提出意见,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有效,并签署或告知您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联系人:刘阳李楠

电话:010-66557960/66557975

传真:010-66557932

邮箱:bcjhdbgs@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人力

资源开发中心305室

邮编:100812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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