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民委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要求,国家民委对现行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国家民委2016年第5次委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一批政策性文件。
附件:国家民委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国家民委
2016年6月1日
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关于落实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 的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和《关于建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联系点的方案》的通知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实施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 考核验收标准(提纲)》的通知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合作协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