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扬中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6-08 10:15:11  评论()

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扬中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关于报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扬中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水科基函〔2015〕35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实验室2434平方米,鱼类选育与繁育大棚3285平方米,门卫室62平方米,蓄水池护坡23.6亩,配套给排水、供电、道路、围墙、大门、绿化等附属工程;购置仪器设备14台(套);征地71.16亩。核定概算总投资278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529.33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328.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19.54万元(含征地费569.28万元),预备费105.66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期2016到2018年。

请据此批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有关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每月28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http://kpp.ndrc.gov.cn),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5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开放方案,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效率。

附件:1.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扬中试验基地建设项目概算核准表

2.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扬中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仪器设备核定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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