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6-03 11:15:07  评论()

文件名称:农业部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以下简称《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绩效目标管理是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下达、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是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既有利于完善和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评估,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水平、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又能为完善专项转移支付政策和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提供重要依据。今年是实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第一年,各省(区、市)农业(畜牧、渔业)、财政(农发)部门要认真学习《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充分认识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执行《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任务分工和主要工作安排

(一)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本省区域内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绩效目标的具体管理工作;省级财政(农发)部门负责本省区域内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绩效目标的总体管理工作。两部门要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做好区域及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下级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审核、汇总及向上报送工作,督促绩效目标落实,指导下级部门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二)省级农业部门、财政(农发)部门要抓紧布置开展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区域绩效目标的设定和报送工作。根据批复到县的2016年项目实施计划,自下而上审核确定2016年本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绩效目标,并汇总填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6),于2016年8月20日前联合报送农业部和国家农发办,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三)区域绩效目标下达后,各省应根据区域绩效目标严格执行和考核。要采取有效措施,定期跟踪监控项目绩效情况,改进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农作物良种生产及加工基地项目区域绩效目

标申报表(良种繁育类)

2.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区域绩效目

标申报表(良种繁育类)

3.畜禽良种繁育项目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良种繁育类)

4.区域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区域绩效目标申

报表(可持续发展示范类)

5.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区域绩效目标

申报表(可持续发展示范类)

6.稻渔综合种养基地项目区域绩效目标申

报表(可持续发展示范类)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农业部联系人:宋 杨 电话:010-59191826

国家农发办联系人:祝顺泉 电话: 010-6855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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