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2016年4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2016年4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陕商函[2016]338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陕商办发〔2014〕36号),现对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2016年4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4月份我省市场监测工作在商务部月度考核中位列全国第3。全省各类监测系统数据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9.59%,较上月提高0.21个百分点。其中:渭南、安康、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总体及时报送率均为100%。全省智能信息泵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9.32%,较上月下降0.51个百分点。省、市、县三级商务预报网站总体运行良好。全省酒类流通监测系统数据及时报送率为98.18%,较上月下降1.82个百分点。
从考核情况看,西安、渭南、汉中、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对市场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对样本企业催报督报工作常抓不懈,考核成绩位居前列。
铜川、咸阳和榆林市要加强重点旬报数据报送情况,不断提高数据及时报送率。
陕西省商务厅
201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