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6-02 19:10:0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征求《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环办核设函[2016]99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改进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我部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4〕141号)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环发〔2005〕19号)进行了统一修订,形成了《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6年6月20日前书面反馈我部。如无意见,也请及时函告。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注册办陈方强

电话:(010)88842571,8884251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东区2层

邮编:100142

邮箱:renyuanzizhichu@163.com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王磊

电话:(010)6610305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清华大学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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