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5-11 15:40:07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宣教函[2016]83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落实《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做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配套工作,进一步推动环保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环境保护事务,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我部决定举办2016年全国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请各地推选本地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热心环保公益事业的环保社会组织代表参加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5月18-20日(18日报到, 20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国家经济信息系统武汉培训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21号,电话:027-87137888)

三、参加人员

北京市、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局)各推荐10家环保社会组织(NGO)代表,长江经济带各省(市) 环境保护厅(局)推荐2家NGO代表,其他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推荐1家NGO代表。未参加过我部以往举办的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的人员优先安排。

四、培训内容

(一)学习了解我国当前的环境形势与相关政策;

(二)学习了解《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

(三)研讨环保社会组织如何适应新形势,有效参与环境事务与治理。

五、其他事项

(一)学员培训期间培训费(含食宿费)和部分往返交通费由我部统一支出。

(二)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推荐参加培训的人选,并将报名回执 (见附件) 于2016年5月13日(周五)前传真至我部宣传教育司。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 牛珂

电话:(010)66556057;15501208800

传真:(010)66556057

(二)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 黄净漪

电话:(010)66556058; 18810567754

传真:(010)66556057

附件: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5月9日

抄送: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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