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报送“党旗领航·电商扶贫”行动联络员的通知桂商电商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桂商电商函〔2016〕14号
各市、县(市、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商务部门:
为扎实推进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商务厅部署开展的“党旗领航·电商扶贫”行动,确保相关电商扶贫项目层层有人对接服务,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和商务厅各由1名处室负责人担任总联络员。请各市、县(市、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和商务部门分别报送1名负责对口业务的联络员,同时请有贫困村的乡镇报送1名负责扶贫工作的同志作为联络员。相关名单请以市为单位,由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汇总后于2016年5月4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工委综合处。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工委综合处联系。联系人:林中敏,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5867324,电子邮件:gxlxdj01@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党旗领航·电商扶贫”行动联络员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