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核电厂调试与监督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4-21 14:40:0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6年核电厂调试与监督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核电函[2016]68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为扎实推进核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核电厂调试监督能力,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我部决定举办核电厂调试与监督实务培训班,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5月23日至27日(5月23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三、培训内容

(一)调试有关的设计要求及核安全准则和运行准则;

(二)调试大纲和系统调试大纲;

(三)调试逻辑、方法和经验反馈;

(四)典型堆型(M310、AP1000和EPR)调试;

(五)调试相关法规、导则和质量保证;

(六)调试监督大纲、监督程序和调试监督技巧;

(七)技术规范和生产准备;

(八)分组讨论及其他。

课程安排见附件1。

四、参加人员

此次培训总人数为80,其中华东、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各15人以内;华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各10人以内;西南、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各5人以内;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人以内;核电安全监管司人员自定。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30日前反馈报名回执(见附件2)。

六、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崔铁成

电话:(010)88842539、13701112197

传真:(010)88842575

(二)环境保护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吕爱林

电话:(010)66103075、13811185270

传真:(010)66556357

(三)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廖薇

电话:(0731)85622932、13469083058

传真:(0731)85622932

附件:1.课程安排

2.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

课 程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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