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6年核电厂调试与监督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核电函[2016]68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为扎实推进核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核电厂调试监督能力,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我部决定举办核电厂调试与监督实务培训班,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5月23日至27日(5月23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三、培训内容
(一)调试有关的设计要求及核安全准则和运行准则;
(二)调试大纲和系统调试大纲;
(三)调试逻辑、方法和经验反馈;
(四)典型堆型(M310、AP1000和EPR)调试;
(五)调试相关法规、导则和质量保证;
(六)调试监督大纲、监督程序和调试监督技巧;
(七)技术规范和生产准备;
(八)分组讨论及其他。
课程安排见附件1。
四、参加人员
此次培训总人数为80,其中华东、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各15人以内;华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各10人以内;西南、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各5人以内;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人以内;核电安全监管司人员自定。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30日前反馈报名回执(见附件2)。
六、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崔铁成
电话:(010)88842539、13701112197
传真:(010)88842575
(二)环境保护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吕爱林
电话:(010)66103075、13811185270
传真:(010)66556357
(三)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廖薇
电话:(0731)85622932、13469083058
传真:(0731)85622932
附件:1.课程安排
2.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
课 程 安 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