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环境信访信息系统使用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4-21 14:40:0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全国环境信访信息系统使用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厅函[2016]69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环境信访工作信息化,提高环境信访业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定于2016年5月4-6日举办全国环境信访信息系统使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5月5日至6日(4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阳台山路6号,电话:010-58719866)

三、参加人员

已连通或即将连通全国环境信访信息系统、但工作人员未参加过培训或使用有困难的市(县)信访工作人员,每省份3-4人,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统一组织报名。

四、培训内容

(一)全国环境信访信息系统的使用和运行维护。

(二)调研对信访信息系统部署、使用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一台,用于全国环境信访信息系统的现场培训(配置要求:支持无线网络;4G以上内存、C盘不少于20G空间;安装windows XP以上操作系统和office2003或office2007;使用IE7、IE8、IE9浏览器)。

(二)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不安排接站,参会人员交通费用自理。

(三)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统一报名,于2016年4月28日前将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发送至xfb@mep.gov.cn或传真至部信访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信访办 胡明

电话:(010)66556025

传真:(010)66556031

电子邮箱: xfb@mep.gov.cn

(二)技术支持(中科软公司)牛佳刚

电话:(010)66556034,15032120352

附件:全国环境信访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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