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国土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3-28 15:20:06  评论()

文件名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查,下列单位获准换证,现将获准换证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防治处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

地质环境司 010-66558321 66558316(传真)

201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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