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关于聘用制书记员及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初试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最高法  法律法规网 2016-03-27 09:35:12  评论()

文件名称: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关于聘用制书记员及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初试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一、考试时间

5月29日(周五)9:30—11:00

二、考试地点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行车路线:1、北门,沈棋路欧洲中旅小镇对面(可乘坐168路公交车)

2、南门,沈阳鸟岛前行600米路北(可乘坐385路公交车)

三、考试安排

所有考生于9:00在教学楼C段大厅(金盾广场)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至考场。

9:30—10:30笔试(参考人员全部参加)

10:40—11:00机考听打(报考书记员的考生参加)

中间休息10分钟,不参加上机考试的考生在答完笔试后即可离开

四、纪律要求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带好身份证,自行前往考试地点,按时到集合地点统一集合,按考号安排入座,没有身份证将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予入场,30分钟后可以交卷。

2、参加机考的考生应提前5分钟入场,考试场地只提供电脑设备,用速录机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带设备。

3、考生应自带蓝色或黑色水性笔,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全程禁止使用任何电子通讯设备,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废。

第二巡回法庭

2015年5月21日

附:考生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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