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静海县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3-25 21:07:5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对天津市静海县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2015]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检查发现,你市静海县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部分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污泥随意倾倒,环境隐患严重。根据《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我部决定对静海县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请你局按照督办要求(见附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在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附相关材料)报送我部。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核查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请你局指导、督促静海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执法监管,依法移交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及时公布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杨蕾

电 话:(010)66556451

传 真:(010)66556444

电子邮箱:jcjc@12369.gov.cn

附件:环境违法案件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月21日

抄送:静海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月21日印发

附件

环境违法案件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基本情况:静海县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部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洪民发拉丝厂酸洗废水产生的污泥和锌渣锌土,以及杨家园污水处理厂电镀废水处理污泥(约30吨/日),均直接外运至争光渠东岸露天堆存;天津海钢板材有限公司外送处理危险废物量不及环评预测量的1%,大量压滤状污泥露天堆存于厂区二期工程预留地。双塘镇争光渠东岸有大量污泥(属危险废物)无序堆放,部分与生活垃圾混存,一些污泥已进入河道,环境隐患严重。

督办要求:依法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督促静海县人民政府妥善处置争光渠现存污泥带,确保环境安全;积极推进园区配套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科学谋划园区污泥处置的出路。

督办期限:2015年7月20日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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