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中国品牌商品(中东欧)展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3-25 21:08:28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中国品牌商品(中东欧)展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国在匈牙利设立的境外经贸合作区--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的窗口辐射作用,提升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水平,促进我国品牌产品出口,商务部拟于2016年6月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举办2016年中国品牌商品(中东欧)展,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为承办单位。该展会已被列为2016年商务部境外举办非商业性境外投资和贸易办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积极组织本地相关企业参展。

一、展会概况

展会名称:2016年中国品牌商品(中东欧)展

展会时间:2016年6月13-15日

展会地点: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

展品范围:汽车及摩托车零配件;机械设备;厨用家电及材料;建材装饰用品;电子通讯;五金工具;电工器材;电子元配件;太阳能光伏;照明/LED产品;运动健身器材;家纺产品;化工产品;轻工日用产品等。

展出形式:采取实物、图片展示和经贸洽谈相结合的形式,以适应进出口贸易、投资、合作等各个领域的需求。展会结束后,根据参展企业意愿,展品可免费在中欧商贸物流园区常年展厅展示一年,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将利用自身营销渠道优势,帮助产品留展的企业在匈牙利及周边地区发展专业代理商,建立产品营销渠道。

二、收费标准

标准摊位费:26800元人民币/个

室内光地费:2800元人民币/㎡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承办单位: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协办单位: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驻匈牙利共和国大使馆

匈牙利投资与贸易发展署

匈牙利匈中经济商会

各单位自行组团参展,请有意参展的单位和企业填写人员登记表和中英文会刊信息(见附件3、4、5)于2016年4月10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到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邮箱,并将参展费汇至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账户。

单位名称: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长安街支行

银行帐号:0200053419014430102

有关展览的未尽事宜,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1.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关倚铮、罗妍妍电话:010-64404627/28

2.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有限公司

田红兵电话:010-84467339,13501089692

传真:010-84466358

Email:tianhongbing@cecz.org

史春燕电话:010-84467655,13581609150

Email:shichunyan@cecz.org

附件:参展相关.doc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2015年11月30日

关闭家电服务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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