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设施农业研究所永清试验基地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内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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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关于重新报送〈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设施农业研究所永清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书〉的请示》(农规基发〔2015〕2号)收悉。鉴于项目属地永清县规划控制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原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不适宜新的规划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调整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连栋温室5107.94平方米,实验室及宿舍1439.48平方米,门卫33.41平方米,设备用房281.28平方米,建设场区给排水、供暖、电力、道路、围栏、绿化等配套工程(详见附件)。项目概算总投资维持2788万元不变,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753.6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949.3万元,预备费85.0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期2015-2016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按照《农业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做好有关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及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填报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农口中央预算内投资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5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原批复文件(农办计〔2014〕74号)废止。
附件: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设施农业研究所永清试验基地建设项目概算核准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