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启用改造后场地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3-10 14:20:0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启用改造后场地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7]2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邀请国家核安全局对改造后的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焊工考核中心考试场地进行现场审查的申请报告》(上核字〔2016〕第03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认为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改造后场地满足相关要求,同意你公司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该场地实施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项目考试,并对考试质量负责。

特此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3月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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