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可防城港核电厂3、4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2版)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2-26 11:30:1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认可防城港核电厂3、4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2版)的函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6]15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升版〈广西防城港核电厂三、四号机组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的请示》(桂防核〔2016〕87号)及附件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防城港核电厂3、4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2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上述认可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防城港核电厂3、4号机组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2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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