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对2017年度省商务促进资金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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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15〕48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2017年省商务促进资金支持的会展业项目、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11月13日厅办公会议精神,现对经专家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20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驻厅监察室电话:63576238
财务处电话:63576234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