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调整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教育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2-07 10:30:20  评论()

文件名称:教育部关于调整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件编号:教人厅[2016]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陈宝生部党组书记、部长

副组长:沈晓明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王立英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

成员单位:财务司、人事司、巡视工作办公室、中纪委驻部纪检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司,主任由财务司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和要求;

(二)领导和部署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审议、研究和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

(四)审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五)听取和审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六)专题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研究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建议;

(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

(三)研究起草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

(四)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各项准备工作;

(五)向领导小组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方案;

(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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