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大气污染减排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2-07 10:05:0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大气污染减排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大气函[2016]218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神华集团公司:

为推进大气污染减排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统一减排核算和上报要求,开展经验技术交流,我部决定举办大气污染减排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12月12日至13日(11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涂山路140号,电话:023-62871228)

三、培训内容

(一)“十三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减排总体思路与改革要求;电力、钢铁、水泥、机动车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核算要点与管理要求。

(二)“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减排思路;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技术要求。

四、培训对象

(一)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负责大气污染减排的骨干人员2-3人。

(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参加人数自定。

(三)各相关中央企业环保部门1-2人。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7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邮件或传真至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三)本次培训班安排接站,接站事宜请联系杨秀。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钟悦之

电话:(010)66556864,18610346289

传真:(010)66556282

邮箱:zhongyz@caep.org.cn

(二)重庆社会主义学院 杨秀

电话:13637723505

附件: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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