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公布2016年第三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予注册、准予延续注册和准予变更注册领域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6]28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相关执业单位:
根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和《关于加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5〕292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各相关执业单位提交的2016年第三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和变更注册领域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符合条件的136名注册人员名单(见附件1)、145名延续注册人员名单(见附件2)和1名变更注册领域人员名单(见附件3)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第三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予注册人员名单
2.2016年第三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3.2016年第三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予变更注册领域人员名单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1月9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1月9日印发
附件3
2016年第三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予变更注册领域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