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四川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资质资格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住建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1-02 11:15:03  评论()

文件名称:住建部关于四川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资质资格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经查,四川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资质资格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四川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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