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市商务委关于举办重庆-中东欧经贸合作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有关区县商务局、外经贸企业:
2014年6月和2015年的3—4月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率中共代表团分别出访了波兰、克罗地亚、罗马利亚、保加利亚、斯洛文尼亚和捷克等中东欧6个国家。出访期间,中外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开展互利合作,推动双边关系不断发展。奇帆市长和绿平副市长在中共代表团驻斯洛文尼亚使馆发回的简报上就落实重庆与斯洛文尼亚的合作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我委和市政府外事侨务办牵头推动落实书记出访期间的重点合作领域和合作项目。
我委在第四次中国-中东欧领导会晤期间,组织了区县和企业参加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李克强总理作了重要主旨演讲。今年8月25日,中东欧16国参赞和商务部欧洲司的领导齐聚重庆召开中国—中东欧国家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合作推介活动,近200人参加了推介会议。现拟邀请在中东欧各国已经有项目的企业业务负责人就项目所在国的投资环境、法律法规和项目推进方式和推进情况等为有意向开拓中东欧市场的相关企业授课;相关部门介绍与中东欧合作情况,以便于企业从中寻找商机,便于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帮助企业开拓中东欧市场。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城市发展新区):2016年10月27日上午09:30-12:30;08:30-09:20报到;09:30开班仪式。参培人员可于10月26日下午16:00后报到,入住重庆外贸宾馆;
第二期(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2016年10月27日下午14:30-17:30;13:30—14:20报到,14:30开班仪式。
二、培训对象
第一期:
(一)有关市级部门:市经信委、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商务委等有关处室负责人;
(二)城市发展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及辖区外经贸企业负责人;
(三)对参与中东欧市场有积极性的其他外贸企业负责人。
第二期:
(一)有关市级部门:市经信委、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商务委等有关处室负责人;
(二)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及辖区外经贸企业负责人;
(三)对参与中东欧市场有积极性的其他外贸企业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项目企业介绍项目所在国的基本情况、投资环境、法律法规和项目推进情况,以及对企业在该国的注意事项和我市相关部门介绍与中东各国开展合作的情况和资源。
四、培训师资
市经信委、市外事侨务办等市级部门的处室负责人;西部物流园、海悦汇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
五、培训地点
重庆外贸宾馆(江北区建新北路65号外经贸大厦旁)
总台电话:023-86818111
六、费用
本次培训由重庆市商务委主办,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培训中心承办,培训及相关费用由财政资金补贴。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26日中午12时止,请各区县商务局组织辖区外经贸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并于10月26日中午前将回执(附后)汇总后传真至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培训中心。
联系人:高东明、张颖;联系电话:67699081、13896059609
传真:67699035
附件:报名回执
重庆市商务委(代章)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