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认可《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设计与建造阶段)》(0版)的函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6]11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设计与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0版 报批稿)的报告》(福核发〔2016〕450号)及附件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设计与建造阶段)》(0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上述认可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5、6号机组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0月1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