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高低压安注系统再循环管线流量计临时替换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6]25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高低压安注系统再循环管线流量计临时替换申请审查的函》(苏核发〔2016〕332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对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高低压安注系统再循环管线流量计临时替换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临时替换,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0月1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