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举办农业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保护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9-06 10:45:07  评论()

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举办农业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保护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92号)精神,我部定于2016年10月下旬举办农业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保护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5—28日,24日报到,29日返程。

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二、研修目的与内容

通过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强化农业科研管理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及知识产权全程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农业知识产权转化率。

(一)科技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

(二)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政策及实践;

(三)农业知识产权与植物新品种保护;

(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专利价值分析;

(五)科技成果转化途径与合同谈判;

(六)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及经验;

(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及国际经验。

三、研修对象

(一)农业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负责人);

(二)农业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具有高级职称);

(三)院所办农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具有中级职称或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上)。

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分配名额抓紧确定参训学员,于10月19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中国农科院培训中心),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二)请参训学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提前调研思考,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三)参训学员完成规定研修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报到时需提交2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五)除往返交通费自理外,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六)研修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学员于10月24日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办公楼一层大厅报到。

联系方式: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培训中心)

王 莉 010-82106621 15611062236

莫寅虹 010-82106621 13520345675

于子荣 010-82109750 13601338412

010-82106621(F) moyinhong@caas.cn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局

张 熠 010-82106617 13613667585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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