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795号(社会管理类0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9-05 10:55:0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795号(社会管理类0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一、关于政府部门负责宏观规划设计,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2014年开始,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农村创业青年,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务农农民创业兴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农民产业需要,从政策法规等通用知识、专业技能、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规范培训内容。通过试点示范和各地实践,初步形成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我部今年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制定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细化方案,其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作为考核指标纳入方案,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落到实处。

农业职业教育补贴方面,中央财政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农业职业教育。一是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启动实施实习实训基地、示范性职业院校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将农业职业院校纳入政策范围给予相应支持,有力地推进了农村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二是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并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三是中央财政一直高度重视农业人才培养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包括提高含涉农学科(专业)在内的中央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大力支持农业院校发展,高校国家助学金等向涉农院校和学生倾斜,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等。

职业农民准入制度方面,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有关精神,要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严格依法控制准入类职业资格设置,对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职业,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设立行政许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职业准入制度。颁发职业农民证书,是为了引导农民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将现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更加精准地落实到职业农民头上。2015年,我部印发《农业部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制定认定办法,明确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对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进行认定管理和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发放管理,做好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统计工作,全面推进以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化。

二、关于高等学校负责提供智力支持,整合教育培训资源

2013年,教育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的重要举措,对今后一个时期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整体部署。近年来,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发展在诸多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建设了首批100个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依托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综合试验站,加强高等农业教育与现代农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是启动实施了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遴选确定了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99所,改革试点项目140项,拔尖创新型43项,复合应用型70项,实用技能型27项。构建了学校和区域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带动校内相关专业改革,凝练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三是组建了新一届农林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了11个农林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农林类专业的国家教育质量标准。四是建立了中国高等农林教育校(院)长联席会制度。从2001年开始,每年召开一次高等农林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论坛,会议围绕农林人才培养和教育改革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讨,交流思路、经验和成果,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助力提升农林人才培养质量。

我部不断夯实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基础、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广校新时期农民教育培训服务能力,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充分发挥主渠道、主阵地和主力军的作用。依托农业院校开展青年农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等,浙江、广西、山东、湖北等地依托涉农院校建立职业农民学院(农民学院),创建“学历+技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做好行业教育指导工作,引导涉农高校培养高端农业人才,充分发挥农业院校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实训场所等方面的优势,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三、关于社会机构负责运营培训平台,广泛引入互联网工具

我部注重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社会资源的优势,共同推进培育工作。联合教育部筹建成立了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按产业类型下设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都市农业、现代农业装备和现代渔业等5个全国性农业职教集团,探索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农业职业院校、农业大学、科研单位参与,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合作、基地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校企合作。截至2015年底,五大农业职教集团相继成立并实质运行,吸纳涉农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500余家,有效推动集团化办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

一些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隆平高科与中央农广校、湖南省农委合作,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指导服务,实现基地基层联动、线上线下互补、育种育人一体。荃银高科在安徽农业大学设立“荃银班”,探索培养本科层次的青年农场主。中化化肥、金正大、中联重科、先正达等涉农企业也加强与农业部门合作,建设农民田间学校,提供农资、农技等服务,受到农民的欢迎。

为提升农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运用手机上网发展生产、便利生活和增收致富的能力,今年,农业部组织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信息化能力的通知》,召开了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工作视频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手机培训工作。手机培训对象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包括务农农民,还包括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大中专和初高中毕业生等。培训工作主要包括手机上网培训、手机使用技能竞赛、农民最喜欢的涉农移动终端评选和涉农APP评选等四项内容。培训方式将电话、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手段与网络课堂、手机短彩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的培训。实现便捷一站式“掌中培训”。我部正在开发云上智农APP,整合管理部门、科研院所、专家、第三方系统等资源,提供教育培训、技能认证、短期进修、学院慕课、技术问答、专家在线、产销对接、农商交易、最新资讯、金融信贷、创业培植等专业服务,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职业农民综合服务平台。

下一步,我部将与有关社会力量进一步合作,发挥社会培训机构、农业企业各自优势,广泛参与农民培训;继续抓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工作,大幅提升农民信息供给能力、传输能力和获取能力。

农业部

2016年9月1日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