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986号建议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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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问题
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在化肥农药减施方面作用。一是开展化肥农药及使用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已批准发布了《缓释肥料》《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测土配方施肥、配肥服务点技术规范》等标准。二是加强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标准制修订工作。批准发布了《真菌农药母药产品标准编写规范》等系列国家标准。三是加强化肥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发布《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等,建立完善肥料登记行政审批制度;推动建立肥料监督抽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肥料产品行为。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完善农药经营管理,鼓励农药企业研发、登记高效低毒生物农药;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建立完善高毒农药可追溯管理体系。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农药化肥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从源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二、关于治理农用地膜污染问题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膜残膜回收利用和可降解地膜研发问题,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印发《地膜覆盖技术指导意见》,组织实施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会同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启动地膜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加强对生产商和经销市场的监管,从源头治理农用地膜残留。二是开展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在内蒙古、新疆、山东等省份实施了以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完善地膜回收加工体系,构建地膜捡拾、回收、资源化利用等的网络体系。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地膜新国家标准尽快发布,依法依规对地膜销售使用回收加工实行全过程监管;大力推进加厚地膜推广应用,研究探索多形式的补贴政策;加大试点示范,健全废旧地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
三、关于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问题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一是加大粮食生产补贴力度,改进补贴方式。2016年,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以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全面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深入实施绿色防控,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试点建设。三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印发了《农业部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推动禁养区划定和生猪养殖合理布局;实施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四是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在京津冀等地区启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开展规模化沼气工程和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农村沼气转型升级。五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示范建设。启动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启动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以解决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启动实施奶牛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项目,推进粮经饲统筹、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不断拓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费渠道,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资金支持力度,逐步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
四、关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与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问题
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等要求,推动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快培育发展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将大力培育新型治理主体作为重要的综合治理措施,研究通过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探索开展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和PPP模式试点,创新耕地污染治理投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