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签署第一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教育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8-17 15:40:01  评论()

文件名称:教育部关于签署第一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编号:教体艺厅函[2016]2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工作,我部定于2016年8月29日(周一)下午在北京与你省(市)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现将签署仪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29日(周一)下午3时

地点: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

二、参加人员

你省(市)人民政府副省长(副市长)1位、教育厅(教委)主要负责同志等2位。

三、有关要求

1.请接此通知后即向本省(市)人民政府报告。

2.请将本省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报省(市)政府审核确定。

3.请填写《参加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人员回执》,于8月22日(周一)前反馈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4.请参加人员着正装,提前10分钟入场按名签就座。

联 系 人:高军郭猛

联系电话:010-66096474 66097189

传真:010-66096474 66097189

附件:参加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人员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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