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住建部关于2016年第十二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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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潘野等30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刘亚超等11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田丹丹等54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陈丹等92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范卓等10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潘野等30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刘亚超等1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田丹丹等54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陈丹等9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范卓等10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