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举办第六期国家民委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创新能力建设研修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国家民委  法律法规网 2016-08-03 15:05:03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民委关于举办第六期国家民委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创新能力建设研修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国家民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民委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于8月25日至9月2日举办第六期国家民委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创新能力建设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范围、条件

(一) 国家民委中青年英才培养计划 、省部级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

(三)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业务骨干。

参训人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身体健康。2012年以来参加过同类培训班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

二、研修内容

主要学习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国家教育、科研、人才政策与规划,创新能力和团队建设,科研管理和课题申报等内容,并就人才培养、业务发展等开展交流研讨。

三、时间、地点

时间:8月25日报到,学习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1日,9月2日返程。

地点: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甲21号,电话:010-62881166转前台1888)

四、相关费用

国家民委承担学员的培训费、食宿费。往返北京的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请于8月10日前将学员登记表、培训需求调查表传真至国家民委人事司,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请学员就交流研讨内容进行思考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供交流研讨时使用。研修班结束时,请提交一篇2000字左右的培训小结。

(三)报到时请学员每人交近期2寸免冠照1张。

(四)本次研修班的学员登记表、培训需求调查表可在国家民委网站人事司子栏目的下载专区中下载。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民委人事司劳资与专业技术人才处

联系人:边旭东、关宇

联系电话:010-66508805,66508825(兼传真)

E-mail:lzc8805@126.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学员登记表

3.培训需求调查表

4.中央民族干部学院联系电话及交通线路图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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