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春油菜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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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牧厅:
《关于农业部春油菜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青农发〔2015〕2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青海省农林科学院承担农业部春油菜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3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旱棚380平方米、改造温室600平方米,试验区护栏700米、供电线路520米,购置快速细胞破碎仪、低温冰箱、台式冷冻离心机、自动气象站、冷冻干燥机、显微镜(带数码摄像系统)、土壤养分速测仪、高精度冠层测温仪、差分GPS定位系统、野外植物生理生态监控系统、光合仪、全自动化学分析仪、叶面积仪等仪器设备各1台(套),购置播种机、收割机、农用皮卡车、拖拉机、田间喷灌设施田间施药机具等农机具各1台(套),建设物联网数据获取与处理系统。总投资39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6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6万元。建设期2年。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高油料作物生物学与遗传育种学科群在春油菜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和种质创新等领域开展科学观测和数据积累的能力,每年收集春油菜资源材料10份、鉴定材料20份,连续观测土壤、气象等指标4项以上,获取并上传数据1000个以上。
请据此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继续深化工艺流程,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经你厅审批后报部备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
请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务必每月3日之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填报截至上月底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农口中央预算内投资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5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开放方案,向学科群及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附件:农业部春油菜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表
农业部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