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山东省沿海渔政执法艇建造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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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申报2016年渔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请示》(鲁海渔〔2016〕1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建造沿海渔政执法艇3艘。每艘艇1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万元,其他费用(含设计费)10万元,不可预见费5万元。执法区域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日照市、荣成市,艇总长18米、型宽4.2米、型深2.0米,设计航速16节,续航力300海里,自持力2天,定员20人。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0万元,地方配套180万元。项目建设期一年,自投资计划下达之日起计算。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抓紧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及时完成报批手续,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按月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http://kpp.ndrc.gov.cn)中填报实施进度等相关信息。
农业部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