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成立于1993年4月,是中国具有法人资格、非营利性的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民间基金会。基金会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人类”的原则,充分发挥国内外关心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团体、组织和个人的作用,筹集资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各项环境保护活动,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环境保护部是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业务主管部门。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113272
网址:www.cep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