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国农业部公告第2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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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陕西省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等5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附件2)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畜牧环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因暂不具备开展检测工作条件,即日至2016年5月30日期间,暂停开展一切检测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六批)
2. 2016年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六批)
农 业 部
2016年5月19日
附件1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六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