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5-18 16:05:07  评论()

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渔业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部定于2016年5月20日紧急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通报近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传达中央和我部领导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指示批示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二、时间地点

时间:5月20日下午15:00;

主会场:农业部大楼1101会议室;

分会场: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或当地农业、水利主管厅(委)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农业部有关领导,农业部安委会办公室、渔业渔政管理局、长渔办、渔业船舶检验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海警局有关司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中国渔业协会、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负责人。

(二)分会场: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处室及渔政、港监、船检、渔业互保机构负责人;内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分管领导,渔业局(处)主要负责同志,渔政、港监、船检机构负责人;各单位其他相关人员。

四、有关要求

会议使用“农业部视频会议系统”。部分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请及时与所在省(区、市)农业或水利厅(委)联系,请其协助做好会议室和视频设备运行保障工作。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6年5月19日10时前发送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并于5月20日下午14:30时前连接好视频设备以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联系人:孙千涵

联系电话:010-59192982,59192994(传真)

Email:yyjaqc@agri.gov.cn

农业部视频会议联系电话:010-59193037,59193035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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