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桂商合发〔2016〕5号
各市商务局(委),有关区直企业: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全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及内容
截至2015年底前发生过对外投资的所有企业请使用电子钥匙,直接登陆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填写相关表格。填报内容包括:境内投资者基本情况,境外企业基本情况,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存量情况,对外直接投资收入情况,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境外企业返程投资情况,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货物进出口情况。
二、填报说明
(一)网上填报的路径及填报内容说明详见附件1。
(二)企业电子钥匙如已过期,请尽快登陆国富安公司网站进行更新(http://www.gfapki.com.cn/support/index.jsp?urlname=hzzn.html),或联系北京国富安公司办理(010-58103599)。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商务局(委)通知本市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
(二)请各区直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
(三)2015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的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有关报表.docx
3.《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docx(网上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6年5月6日
(联系人:赵荣,电话:0771-2109090,赵呈亮,电话:0771-2211782,传真:0771-532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