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环境监察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4-18 14:00:0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环境监察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环监函[2016]66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16年第一期环境监察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4月20日至27日(4月18日报名截止,20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中央党校崇学山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电话:13683609141)。

三、培训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分管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同志。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十三五”环保工作形势》《中国经济新常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共管理的核心与前沿》《互联网+与创新驱动》《领导艺术》等。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统一组织报名,于2016年4月18日前将报名回执电子件(同时提交1张2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4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四)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参训人员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培训班由我部环境监察局主办,西尔环境教育承办,中央党校协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孙向伟

电话:(010)66103014

(二)中央党校干部教育学院培训三室 胡小华

电话:13683609141

(三)西尔环境教育 张灵鸽

电话:(010)64097088-208 ,13810573076

邮箱:zlg@cet.net.cn

附件:培训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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