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人社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2-05 07:25:15  评论()

文件名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5年下半年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4个语种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现将各语种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副省级市发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人员成绩,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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