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人社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2-05 07:25:15  评论()

文件名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5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安监总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参加考试人员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工作。

附表:2015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14日


附表

2015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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