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注销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等二十一家单位已建卫星通信网及网内地球站的通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15-10-29
实施时间:2015-10-29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注销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等二十一家单位已建卫星通信网及网内地球站的通告》,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注销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等二十一家单位
已建卫星通信网及网内地球站的通告
工信部无函〔2015〕1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及《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7号)相关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等二十一家单位已建卫星通信网不具备继续运行条件,现予以注销(注销的卫星通信网信息见附件)。
各建网单位应将上述卫星通信网内地球站予以拆除、封存或销毁,并保证已注销的网内地球站终止发射信号。如需重新启用,须按照我国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重新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建设运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特此通告。
附 件:
注销卫星通信网信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