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2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工信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6-15 10:12:52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2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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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国家与地方政府配套的人工智能产业引导基金,扶持一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国家层面与地方政府配套的人工智能产业引导基金

对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引导支持。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人工智能密切相关的领域支持了一批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引导和推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在人工智能领域形成合力、协调发展。2016年5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研究起草并印发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着力突破若干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重大示范应用项目,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人工智能在国民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推广。在对人工智能产业的资金支持方面,《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也提出具体的措施。

关于建议中提出的建立国家层面与地方政府配套的人工智能产业引导基金。近年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先后牵头发起设立了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根据市场化原则重点支持新兴产业领域的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在《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工业机器人等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且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重点领域。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结合《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推进实施,充分利用现有基金,引导地方、社会资本推动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产业发展。

二、关于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大力推进智能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的五大工程之一,是抢占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的主攻方向,是打造制造强国的战略举措,是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

关于建议中提出的扶持一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5年启动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确定了全国46个试点示范项目,并针对已经形成的经验和模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与推广工作。2016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重点围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五种新模式,遴选了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同时,智能制造专项支持开展智能制造标准验证和新模式应用工作,有利于提升我国智能制造自主化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们的建议,在总结近年来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扶持更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扩大地区覆盖面,提升行业影响力,充分发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

感谢你们对我国制造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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